车辆车身和篷盖没有达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条的要求的现象;少
1.县住建局继续加强对在建工程实施监控及巡查。继续对小沥街、平丹路乐群派出所至原平南糖厂路口及周边环境加强清扫,冲洗干净路面,加强洒水抑尘;继续加强道路开挖施工监管,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“九个100%”管理制度;继续加强施工土方堆放监管,采取全覆盖或清理到位。
2.县公安局、住建局、交运局继续对进城“泥头车”(包括建筑渣土运输及建筑材料散体运输等)引起的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治,加强洒水抑尘和超载超限车辆管控。
3.县公安局、住建局、农业农村Kaiyun机械局、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、应急管理局继续加强秸秆、垃圾焚烧管控,继续加大秸秆、垃圾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和查处力度。平南街道办、上渡街道办加强对秸秆、垃圾禁烧巡查,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不间断巡查,做到有火必查、有烟必禁。
4.县住建局、市场监督局、工信局、交运局、平南街道办加强对管理示范区范围内的餐饮、烧烤、汽(摩托)车修理、加油站等进行集中整治。
5.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对喷漆和企业堆场扬尘管理,要求企业设置防风围挡、覆盖防尘网、洒水喷淋等设施。